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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樂壇評獎亂象迭出:商業贊助方成評獎操盤手

    來源: 北京日報 | 2017-07-19 10:25:02

      近日,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簡稱“唱工委”)推出了首屆“唱工委音樂獎”的32項提名。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首屆唱工委音樂獎還不知花落誰家,名單一出就先引發業內一片贊許之聲

      近日,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簡稱“唱工委”)推出了首屆“唱工委音樂獎”的32項提名。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首屆唱工委音樂獎還不知花落誰家,名單一出就先引發業內一片贊許之聲:“看提名就能看出來這個獎靠譜。”

      不是業內人士要求太低,也不是他們沉不住氣,而是這一紙名單體現出的專業性,反襯出了以往華語樂壇大大小小評獎和榜單中瞎評亂評的亂象,眾多從業者也都希望出現一個靠譜的音樂獎項。

      不專業

      最佳專輯竟然頒給一首歌

      “看提名名單就能看出來,這是一個行業內專業人士共同評選的獎,起碼名單上的作品都認識。”這是這份名單給樂評人盧世偉留下的第一印象。他的措辭讓人驚訝,從什么時候起,“名單上的作品都認識”都成了考察流行音樂獎的最基本標準?

      他可不是在開玩笑,這次唱工委的獎提名內含32項,剛斬獲金曲獎的草東沒有派對、今年大熱的歌手薛之謙、周杰倫、李榮浩均獲提名。而久違的竇唯攜譯樂隊憑借專輯《間聽監》入圍年度樂隊等相關四項提名。“雖然大家對提名中一些作品的年份有點爭議,不過這無傷大雅。至少業內人士一眼就能看出,這個獎分類專業,作品也是沒問題的。”盧世偉解釋,入圍音樂人與作品確實夠分量,這也是考察一個音樂獎是否靠譜的基本標準。

      “現在不少流行音樂獎和不少榜單都特別離譜,要么沒有影響力,要么質量不過關,要么分類都不專業。”盧世偉說的這類情況不在少數,像楊冪、陳好等演員就曾拿了專業女歌手獎,還有一年某個全國性的流行音樂獎頒獎,年度最佳專輯的獲獎專輯中只有一首歌,“那還能叫專輯嗎?這就相當于一個最佳專輯獎頒給了一首單曲。”

      在專業樂評人看來,有時候一個獎項最終頒給誰反而顯得不那么重要。盧世偉說,“就像不久前頒獎的臺灣金曲獎,多項提名的音樂人郭頂,就差幾票最終沒能拿獎。這也沒有什么,至少被提名作品的普遍水平都很高,那這個獎就是專業的、值得肯定的。”

      不透明

      連評委都沒見過評獎名單

      “很多獎項名單那么離譜,其實不少都是暗箱操作。”盧世偉透露,一些評獎的評選過程不透明也沒法監督,“我自己也受邀做過一些獎的評委,可我連評獎單都沒看過,結果就出來了。”

      上世紀90年代,諸如中國歌曲排行榜等權威的華語音樂獎是以全國各家電臺的榜單統計為依據,標準公開,也有數據可查。樂評人愛地人說,“可后來不少公司和主辦方搞出來很多獎項,只在網站上列一個名單,規則不清不楚,最后出來的結果,也沒辦法確認是怎么統計出來的,只能人家公布什么就是什么。”

      究其原因,愛地人直言,其實是不少藝人的宣傳團隊在背后花錢買獎:“一些宣傳團隊就是想讓藝人拿獎鍍金,以后商演收入更高。”而一家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員也透露,一些唱片公司給歌手宣傳的費用,已遠超用于唱片制作的費用,“藝人多拿幾個獎,提高曝光率,觀眾才能記住他,至于拿的是什么獎,沒那么多人在意。”

      更奇怪的是,有一些獎項或榜單還自帶“潛規則”。目前,各大網絡音樂服務商在提供在線音樂服務時都要經轉授權,不同唱片公司的音樂作品版權就會分屬不同的網絡音樂平臺。“這就導致騰訊系頒的獎一般不給滾石音樂的作品,因為滾石音樂的版權在蝦米音樂平臺。”愛地人說,“可一個音樂獎項的格局必須是開放的,不能說哪幾家公司的藝人就不能參加評獎。”

      不公平

      商業贊助方成了評獎操盤手

      對于普通觀眾來說,一個音樂獎項最重要的就是頒獎禮的盛典,因為他們能在一場晚會中看到眾多明星。這也使頒獎禮的主辦方和贊助商動了歪心思,為了能通過一場晚會賺取更多的商業利益,向組委會施壓主導評選。

      愛地人介紹,外國的音樂獎要么是數據獎,依據前一年的音樂下載量或點播量生成獎項;要么就是像格萊美一樣的評審獎,由組委會成員根據音樂人專業實力選出。而此次“唱工委音樂獎”也是評審獎,據了解,獲獎者將由評委會主席提名的十人會員終審團評出。而這十人終審團名單在頒獎前始終處于保密狀態,以免被人“收買”。

      “可現在國內的音樂獎已經和‘走紅毯’的形式混為一談。”頒獎之前,主辦方或贊助商早已聯系到明星,“你先答應能來現場,這獎才頒給你。”還有的主辦方為了多吸引明星登場,就多設獎項。設一個“年度最佳男歌手獎”,再設一個“年度最受歡迎男歌手獎”,仿佛分豬肉,明星和粉絲們皆大歡喜,獎項的含金量和公信度卻掉了下去。

      “有時贊助商和冠名商為了要效果,也會向評獎組委會施加壓力。”愛地人坦言,他參與多年的華語音樂傳媒大獎就遇見過類似的情況。專業評審們在評選時不管音樂是大眾還是小眾,只投選優秀的音樂人和優秀作品,但這樣評出來的歌手,有些在商業影響力上有所欠缺。舉辦頒獎典禮時,有些贊助商就難以接受:“我花這么多錢給贊助,最后請來的人沒法給我們帶來相應的商業利益,那怎么達到企業的宣傳效果?”而本次“唱工委音樂獎”為了防止受冠名商影響,尋找贊助時便堅決拒絕冠名,這也使拉贊助之路非常艱辛。據了解,目前該獎接受了唱工委會員的個人捐助,但資金缺口依舊很大。

      “中國的音樂行業現在特別需要一個專業的、公正的獎項。”愛地人說,“我覺得音樂獎項還是應該由政府或者是專業的行業協會來做,才能確保公正性和持續性。”

      本報記者 韓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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